臺灣社會工作專業人員協會

Taiwan Association of Social Workers

113年「身心障礙服務社會工作人員訓練」報名至10/25(五),額滿截止。

簡介
為因應身心障礙照顧服務資源布建計畫之人力需求,並建置整體服務架構,本會規劃辦理身心障礙服務社會工作人員訓練課程,透過國內外法規之認識、需求評估到實務處遇等課程的學習,精進身心障礙領域社工人員之專業知能及資源運用,以利相關服務之輸送及服務品質之提升。
詳細說明

壹、辦理單位

補助單位:   衛生福利部

主辦單位:    臺灣社會工作專業人員協會

協辦單位: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和平婦幼院區 莒光健康增齡賦能中心

                 財團法人漢慈公益基金會

 

貳、參訓對象

身心障礙相關領域之社會工作人員,共招收30人。

 

參、課程時間:113年11月7日(四)、8日(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00

 

肆、地點: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和平婦幼院區 莒光健康增齡賦能中心 (台北市萬華區萬大路 22 號 2 樓 莒光社宅)。

 

伍、課程內容

時間

主題

主講人

11/7(四)

9:00-12:00

CRPD國際身權公約與臺灣身心障礙政策立法

中華民國智障者家長總會/林幸君主任

11/7(四)

13:00-16:00

身心障礙者需求評估與實務應用

新北市政府社會局身心障礙福利科/蔡筱郁督導

11/8(五)

9:00-12:00

身心障礙者實務處遇及以個人為中心的計畫歷程

財團法人心路社會福利基金會/黃如玉主任

11/8(五)

13:00-16:00

跨領域合作-易讀概念與信託、監護及輔助宣告制度的認識

中華民國智障者家長總會/黃宜苑督導

 

陸、報名方式

一、報名期間:即日起至10/25(五),額滿提前截止。

二、報名費用:本會會員免費(會費繳費至2024年);非本會會員費用500元

三、入會補助:報名者如符合孤星社工、小型機構(總組織人員5人以下)、交通不便、資源缺乏、災後重建區、原鄉、離島等條件,可向本會申請「正向力量循環基金」入會補助(補助第一年常年會費),完成入會後可享有會員報名優惠,詳情請來電洽詢本會工作人員。

四、會員報名注意事項

(一)會費須繳至當年度方可以會員優惠價格報名。

(二)會員報名前請先在官網右上角登入會員團體會員成員若為非團體會員帳密管理者,請於填寫報名資料時,在現職單位(全銜)處加註(團體會員),本會將會協助更改為會員報名優惠資格,未加註則視為非會員身分報名。個人或學生會員若未先以會員登入,報名費用將以非會員計算;若以非會員價格繳費後,恕不退還費用。

(三)每個團體會員之優惠名額,以3名為限,第4名須繳交全額報名費用若無另行告知團體會員參加者名單,報名系統將以團體會員人員報名順序取前3名為優惠名額。

 

五、報名流程

 

柒、其他注意事項

一、研習證明:本課程將申請社工師繼續教育積分、公務人員終身學習時數;研習證明於課程辦理後兩週以E-mail方式寄發電子檔(需紙本者屆時可自行列印該檔案)。

二、災害停課:如遇不可抗力之因素(如天然災害等),上課與否依開課地點之縣市政府宣布是否停止上班而定,若未公告則請注意查收E-mail通知。若遇停課,上課時間將另行協調通知。

三、退費說明:依據本會「活動費用退費辦法」,請點此

四、如有報名/取消報名/課程等問題,請洽承辦人員陳盈如社工師,連絡電話:02-23711714#14,E-mail:yingju@tasw.org.tw

 

 

附件檔案
活動時間 活動地點 人數限制 需要費用 時數
11/7(四)、11/8(五)莒光健康增齡賦能中心(台北市萬華區萬大路22號2樓 莒光社會住宅)
55名
會員:0
非會員:500
12

個人資料保護法提醒頁面內容(需勾選同意方可進入報名表填寫)

臺灣社會工作專業人員協會 (以下簡稱「本會」) 感謝您對於本會辦理活動之支持及參與,基於重視您的隱私權且遵循「個人資料保護法」之規定,本會謹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8條告知以下事項:

1. 本會將透過您填寫之線上報名表,或您經由電子傳輸、網站登錄等其他任何合於當時科學技術之方式,蒐集您的報名資訊。所蒐集個人資料類別依活動規定而異,可能包含:個人姓名、性別、身分證字號、出生年月日、電話、地址、電子郵件、學歷(就讀學校)、就讀時間、畢業時間、工作單位、職稱及社會工作年資…等。

2. 蒐集目的:本會僅將您所提供的個人資料作以下用途使用
(1) 報名課程學員資料庫建立與相關行政事務聯繫之用途。
(2) 委託他人處理課程相關事務 (包括但不限於:資料處理、保存、分析、統計) 。
(3) 提供符合本會章程或設立登記目的之相關諮詢服務。
(4) 其他公務機關對於本會之監督管理。
(5) 符合本會章程或設立登記目的之相關研究、分析、統計。
(6) 與社會工作相關議題倡導與活動課程之訊息宣傳

3. 個人資料利用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1) 期間:個人資料蒐集之特定目的存續期間,或因執行業務或個別契約規定所需之保存期限。
(2) 地區:本國、未受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限制之國際傳輸個人資料之接收者所在地、本會業務委外機構所在地。
(3) 對象:本會、受本會委託處理事務之委外機構或個人、對上開機構有管轄權之主管機關、依法有調查權之機關、其他政府機構,或其他與本會有業務往來而有蒐集、處理、利用及傳輸個人相關資料之必要者。
(4) 方式:以電話、簡訊、電子郵件、紙本或其他合於當時科學技術之適當方式利用個人資料。

4.對於您交付予本會之個人資料,您得以通知本會以行使下列權利:
(1) 查詢、請求閱覽或請求製給複製本。
(2) 請求補充或更正,唯依法您應提出適當之釋明。
(3) 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及請求刪除,為依法本會因執行業務所必須者,得不依請求為之。
註:您因行使上述權利而導致對您的權益產生減損時,本會將不負相關賠償責任;若您未提供正確之個人資料,亦將無法為您提供特定目的之相關業務。

活動時間 活動地點 人數限制 需要費用 時數
11/7(四)、11/8(五)莒光健康增齡賦能中心(台北市萬華區萬大路22號2樓 莒光社會住宅)是:55名非會員:50012
必填
必填
必填
必填
必填
必填
必填
必填
必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