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促進本會會員意見交流與討論,93年1月31日第八屆第五次理監事會議通過「會員服務電子信箱」實施辦法,並設置「會員服務電子信箱」相關表單,並為強化會員服務,於110年2月21日第十四屆第三次理監事會議修訂為「會員意見反映」實施辦法,供會員反映社會工作專業制度或議題之相關意見,以及對本會之建議。實施辦法與流程圖如下,如本會會員欲反映意見,請先登入會員,點選會員專區左側之「會員意見反映」進行表單填寫。
臺灣社會工作專業人員協會
「會員意見反映」實施辦法
93年1月31日第八屆第五次理監事會議通過
110年2月21日第十四屆第三次理監事會議修訂
一、為促進本會會員意見交流討論,特成立「臺灣社會工作專業人員協會-會員意見反映」專區。
二、「會員意見反映」專區由祕書處負責建置後公告,並負責收發及初步處理,如須交付功能委員會處理,則由祕書處依反映議題內容轉交相關功能委員會委員處理。
三、服務流程與辦法
(一)服務範圍:提供本會會員反映與社會工作專業制度相關之議題或意見,以及對本會之建議。
(二)陳述內容:請上本會網站「會員意見反映」專區進行反映,並務必填寫以下要項:
(三)處理流程
(四)隱私與保密:除有調查之必要或基於安全之考量者外,本會祕書處及所有相關處理人員將善盡保密之責。
四、本辦法經理事會通過,修正時亦同。
申請說明:
申請方式:
本會會員請先登入會員,點選會員專區左側之「會員意見反映」進行表單填寫。
臺灣社會工作專業人員協會
「會員意見反映」處理流程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