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社會工作專業人員協會

Taiwan Association of Social Workers

臺灣社會工作專業人員協會 「會員意見反映」實施辦法 2021/04/27

 

為促進本會會員意見交流與討論,93年1月31日第八屆第五次理監事會議通過「會員服務電子信箱」實施辦法,並設置「會員服務電子信箱」相關表單,並為強化會員服務,於110年2月21日第十四屆第三次理監事會議修訂為「會員意見反映」實施辦法,供會員反映社會工作專業制度或議題之相關意見,以及對本會之建議。實施辦法與流程圖如下,如本會會員欲反映意見,請先登入會員,點選會員專區左側之「會員意見反映」進行表單填寫。


 

臺灣社會工作專業人員協會

「會員意見反映」實施辦法

93年1月31日第八屆第五次理監事會議通過

110年2月21日第十四屆第三次理監事會議修訂

一、為促進本會會員意見交流討論,特成立「臺灣社會工作專業人員協會-會員意見反映」專區。

二、「會員意見反映」專區由祕書處負責建置後公告,並負責收發及初步處理,如須交付功能委員會處理,則由祕書處依反映議題內容轉交相關功能委員會委員處理。

三、服務流程與辦法

(一)服務範圍:​​​​提供本會會員反映與社會工作專業制度相關之議題或意見,以及對本會之建議。

(二)陳述內容:請上本會網站「會員意見反映」專區進行反映,並務必填寫以下要項:

  1. 姓名
  2. 聯絡方式(電話及E-mail)
  3. 反映內容
  4. 期待本會協助事項或相關建議

(三)處理流程

  1. 秘書處收件後,初步與會員確認相關內容。
  2. 如會員反映之內容或議題須轉交相關功能委員會委員處理,由委員逕行查核是否有本會可協助之事項,並依會員「期待協助事項」予以協助。
  3. 若需要進一步協助,則召開功能委員會議。
  4. 秘書處回覆會員處理結果,並將處理結果歸檔並結案。

(四)隱私與保密:除有調查之必要或基於安全之考量者外,本會祕書處及所有相關處理人員將善盡保密之責。

四、本辦法經理事會通過,修正時亦同。


申請說明:

  1. 提供本會會員反映與社會工作專業制度相關之議題或意見,以及對本會之建議;若為一般性問題詢問可參考本會官網「常見問題集」或使用本會官網「聯絡我們」進行洽詢。
  2. 「會員意見反映」處理流程圖如下圖。
     

申請方式:
本會會員請先登入會員,點選會員專區左側之「會員意見反映」進行表單填寫。

 

臺灣社會工作專業人員協會

「會員意見反映」處理流程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