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近日媒體報導虐童致死案相關新聞,部分內容涉及揭露相關人員的個人資訊、未經檢調單位確證之案情資訊、當事人的說法、訪視記錄、純屬揣測之未審先判評論等,均對相關當事人造成難以彌補傷害,也無助司法正義之伸張。同時,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69條規定,媒體不得對兒童及少年進行報導或記載其姓名或其他足以識別身分之資訊。再依同法施行細則規定,其他足以辨識身分之資訊,包括「兒童及少年照片或影像、聲音、住所、親屬姓名或其關係、就讀學校或其班級等個人基本資料。」。據此,臺灣社會工作專業人員協會呼籲,本案尚在司法偵辦過程中,請媒體不應發布、轉傳,資訊不正確,或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的相關資訊,造成對當事人的傷害,亦影響司法調查。此外,對社會工作專業的錯誤報導,例如:誤稱「社工」為「志工」,也已影響到社工人員、志工人員各自的工作執行。
此外,欣聞行政院院長已指示林萬億政委一個月內召集地方政府、社會福利團體召開修正收出養流程分工、強化保障幼兒照顧安全,以及解決社會工作人員處境不利等議題。同時,地方政府也願意承擔,調整重大兒虐事件危機處理及平時督導密度。願事件紛擾早日平息,讓案件回歸司法調查。政府、社福團體、專業社群齊心攜手共同為更好的社會福利制度努力。
#發動下架和檢舉惡意劣質報導
#請媒體停止未查證事實的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