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社會工作專業人員協會

Taiwan Association of Social Workers

徵才單位

花蓮縣政府社會處
03*8227171轉384或348
花蓮市府前路17號
縣長 徐榛蔚
蕭豪鈴先生
老人服務,身心障礙者服務
社區服務
2024/04/01
北部
約用人員
正職
1
辦理身心障礙者及老人社會工作專業服務。
月薪:37765 薪距 :35,001~40,000
一、應徵資格: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社會工作、特殊教育、復健諮商、心理諮商、醫事、社會、社會福利、老人或長期照顧、管理(企業/行政/醫事管理)、教育、會計、法律等專科以上科系、所/組畢業。
2.具社會福利行政或公務機關服務經驗尤佳。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第1款至第8款、第10款至第11款情事之一者。

二、薪資標準:比照衛生福利部訂定「補助民間社會工作人員薪資制度計畫」辦理:每月薪資新臺幣3萬7,765元整,1.另依年資、學歷、執照增加新點說明如下:
1.具社工相關系所碩士以上學歷增加2,000元。
2.具社會工作師執業執照增加4,000元。
3.具專科社會工作師證書增加2,000元。
4.年資每年得依考核情形晉階1次(需經首長核定),最高晉陞至第7階。自109年起由衛生福利部、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委託、補助計畫之社會工作人員年資可合併計算。

三、具備電腦文書作業系統(Word、Excel、Power Point)、公文書寫及計畫撰寫能力尤佳。

四、富服務熱忱、積極學習態度且溝通協調能力良好,具獨立作業能力,與社區資源溝通、服務方案規劃執行能力,工作區域及時間能配合調派。

五、錄取人數:正取1名,備取2名(備取有效期限自圈選翌日起算5個月,逾期仍未獲遞補者喪失候用資格)。

六、工作地點:花蓮縣政府(地址:花蓮市府前路17號)。

七、報名期限:即日起至113年4月1日止(採郵寄者以郵戳為憑)。

八、意者請檢附以下資料:
1.履歷表。
2.國民身分證、汽機車駕駛執照正反面影本。
3.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4.成績證明影本及其他學經歷證明等相關資料。
5.社工師證照影印本(無者免附)。
6.自傳。
親送或郵寄(以郵戳為憑)至「970花蓮市府前路17號 花蓮縣政府社會處社會福利科 蕭豪鈴收」。信封上務請註明「應徵花蓮縣政府社會處社會福利科身心障礙者及老人社會工作專業服務約用人員」及聯絡電話。逾期恕不受理報名,洽詢電話:03-8227171分機348或384,社會福利科 蕭豪鈴先生。

九、甄試:
1.報名人員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將擇優通知甄試,包含筆試及面試兩階段。
2.未獲甄試或經甄試而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經甄試平均分數達75分以上者,予以錄取,甄試結果將公告花蓮縣政府全球資訊網。

十、請至花蓮縣政府全球資訊網(http://www.hl.gov.tw/)最新消息或公開徵才下載「履歷表」、「國民身分證、汽機車駕駛執照影印本黏貼用紙」。以電腦打字、A4直式橫寫書打、內文字體為14級。

十一、相關資料未檢附齊全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甄試,不合格者,恕不退件。
社政公務預算
有社工師執照,有社工師證書,具社工師考試資格,社工相關系所畢業,社工學分班修業中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社會工作、特殊教育、復健諮商、心理諮商、醫事、社會、社會福利、老人或長期照顧、管理(企業/行政/醫事管理)、教育、會計、法律等專科以上科系、所/組畢業。
2.具社會福利行政或公務機關服務經驗尤佳。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第1款至第8款、第10款至第11款情事之一者。
蕭豪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