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社會工作專業人員協會

Taiwan Association of Social Workers

徵才單位

臺北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
02-23615295分機6203
臺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123號
廖秋芬主任
曾瀞葳人事室助理員
haf-20250325@gov.taipei
家庭暴力及性侵害業務
家庭暴力及性侵害業務
2024/10/03
北部
聘用社工督導
正職
5
聘用社工督導(兒少、專線、成保組)計3名:
1.指導家庭暴力及性侵害事件之個案緊急保護(含輪值夜間、非上班時間接線、備勤)、直接服務工作及其個案處理工作等保護性業務達80%以上。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不得超過20%)。

聘用社工督導(成保組)1名:
1.直接服務工作及其個案處理工作等保護性業務達50%以上,未達80%。
2.指導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教育訓練規劃、委外方案管理及行政業務管理等業務。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聘用社工督導(綜規組)1名:
1.督導處理家庭暴力及性侵害事件加害人處遇協調等直接服務工作及其督導管理工作等保護性業務達50%以上、未達80%。
2.方案執行管理及相關執行業務。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薪距 :45,001以上
生日禮金、社工人員執行風險工作費、交通費、給假依「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聘僱人員給假辦法」辦理。
府內自聘、衛福部專款補助。
有社工師證書,具社工師考試資格,社工相關系所畢業
聘用社工督導(兒少、專線組)計2名:
折合率143.9元。
1.360至472薪點:符合專門職業及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五條應考資格規定,且具社會工作相關系所碩士以上學歷,或領有社會工作師證照,並具備3年以上社會福利直接服務工作經歷且擔任保護性業務社工人員滿2年以上者。
2.344至472薪點:符合專門職業及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五條應考資格規定之國內外大學社會工作相關科系畢業,且擔任保護性業務社工人員滿3年以上者。

聘用社工督導(成保組)計1名:
以360薪點起計者,折合率143.9元。
符合下列任一條件:
1.領有社會工作師證書,並擔任保護性業務社工人員滿2年以上者。
2.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5條應考資格之國內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大學院校社會工作相關系所碩士以上學歷,並擔任保護性業務社工人員滿2年以上者。
3.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5條應考資格之國內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大學院校社會工作相關科系畢業,並擔任保護性業務社工人員滿3年以上者。

聘用社工督導(成保組)計1名:
折合率140.3元。
1.360至472薪點:符合專門職業及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五條應考資格規定,且具社會工作相關系所碩士以上學歷,或領有社會工作師證照,並具有3年以上社會福利服務工作經歷且具備2年以上與管理工作有關之工作經驗者。
2.344至472薪點:符合專門職業及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五條應考資格規定之國內外大學社會工作相關科系畢業,且具有3年以上與管理工作有關之工作經驗者。

聘用社工督導(綜規組)1名:
以344薪點起計,折合率140.3元。
1.擔任社會工作人員或具家庭暴力、性侵害加害人處遇(含行政)經驗滿4年以上,且符合考試規則第五條應考資格規定者。
2.擔任社會工作人員(師)或具家庭暴力、性侵害加害人處遇(含行政)經驗滿2年以上,且符合下列任一條件:
(1)符合考試規則第五條應考資格規定,且具社會工作相關系所碩士以上學歷者。
(2)領有社會工作師證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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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中心職缺委託臺北市就業服務處辦理,本次甄試報考方式採網路報名,系統開放時間為113年9月27日(星期五)上午10時起至113年10月3日(星期四)下午5時止,甄試日期、地點及參加甄試人員將於113年10月15日上午10時公告於就業服務處網站、台北人力銀行(OKWORK網站)及報名系統,不另行通知。

本中心職缺如下:
簡章編號第29號:聘用社工督導(成保組)1名。190計畫
簡章編號第30號:聘用社工督導(兒少、專線組)2名。府內自聘計畫
簡章編號第31號:聘用社工督導(成保組)1名。府內自聘計畫
簡章編號第32號:聘用社工督導(綜規組)1名。策略3計畫
簡章編號第33號:聘用社工員(兒少、成保組)5名。策略2計畫
簡章編號第34號:聘用社工員(兒少、性保、專線組)5名。320、190、366計畫
簡章編號第35號:聘用社工員(綜規組)1名。策略3計畫

有關甄試的報名方式、注意事項以及各項流程等資訊請查閱簡章公告、網路報名注意事項、報名流程及日期期程表。「本次甄試簡章相關規定請至臺北市就業服務處網站首頁『最新消息』區查閱:網址:http://eso.gov.taipei/,服務電話:(02)23085231」。
曾瀞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