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社會工作專業人員協會

Taiwan Association of Social Workers

徵才單位

臺中市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
04-22289111#59227
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
侯淑茹
傅小姐
yskeita1203@taichung.gov.tw
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
性騷擾防治業務
2024/12/24
中部
聘用人員(性騷擾防治)
正職
1
(一)性騷擾申訴案件處理、教育訓練及防治宣導、防治措施查核、被害人保護服務工作及相關行政事項。
(二)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薪距 :45,001以上
享國旅補助,年終獎金等。
衛生福利部強化推動性騷擾防治方案經費。
雇用條件
(一)具國內外大專校院以上畢業資格。
(二)社工、法律、心理、勞政等相關科系畢業或非相關科系畢業具有社會福利服務/性別平等工作經驗1年以上尤佳。
(三)具中華民國國籍且不具外國國籍。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三親等內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情形之一者。
(五)歡迎身心障礙者參加甄選。

*支薪標準:每月薪資新臺幣4萬6,018元整。

備註:
(一)報名方式(以親送或通訊方式):
1.報名郵寄或逕送地址:420018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3樓(臺中市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綜合規劃組),報名時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性騷擾防治聘用人員」。
2.報名截止日期:自113年12月24日止(親送者以臺中市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收發處收,以收文章為憑;郵寄者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二)應備文件:請檢附以下證件影本(A4格式),並依順序裝訂俾利審查:
1.甄選報名表(請貼照片、資料詳實完整)。
2.甄選簡歷表。
3.切結書(以上3項表格請至本中心網站下載使用http://www.dvc.taichung.gov.tw/機關徵才) 。
4.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請註明與正本相符並簽名)。
5.社工師證照影本(請註明與正本相符並簽名)。
6.其他相關經歷證件(如有各地方政府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實習、或擔任兼職助理之經驗;服務經驗證明;或與應聘職務有關之證明文件) (請註明與正本相符並簽名)。

(三)甄選方式:資格審查及面試。
1.資格審查:由臺中市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資格審查小組書面審核,符合條件者始得參加面試。
2.面試(佔總分數100%):時間與地點另行通知。
3.經書面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不符合者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繳交文件如有虛偽、不實等情事者,取消甄選資格;若經錄取,取消錄取資格,涉及刑責者,應試者自行負責。
4.逾期報名、檢附資料不齊全、資料不符者,恕不受理,亦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5.錄取標準及結果:以成績總分數高低排序錄取,甄選職缺正取1名、備取2名,備取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有效。惟應徵人員均不適任者,得以從缺;倘備取人員中有優秀人才,擬列入本中心候用名單。

(四)錄取通知:本中心網站公告及電話通知錄取者。
傅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