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社會工作專業人員協會

Taiwan Association of Social Workers

徵才單位

嶺東科技大學學生事務處諮商與潛能發展中心-誠徵「專案約聘社會工作師」二招
04-2389-2088#1743
台中市南屯區嶺東路1號
李貞宜諮商中心主任
吳旆慈社工師
peitzu0412@teamail.ltu.edu.tw
兒童/青少年服務,綜合性服務
個案輔導,團體輔導
2025/01/09
中部
專案約聘社會工作師
正職
1
一、工作內容
(一) 推動全校心理衛生三級預防輔導工作。
(二) 接案初談、個案管理、導師暨相關單位轉介工作。
(三) 執行學生個案工作、團體工作及相關輔導工作。
(四) 生命教育宣導執行。
(五) 控管「教育部校園心理健康促進計畫」。
(六) 執行學生輔導轉銜及個管會議。
(七) 其他諮商輔導相關或臨時交辦及協助事項。

二、聘任日期:114年2月3日至114年12月31日(實際到職日可於面試時協調)。本職缺係依「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聘用專兼任專業輔導人員計畫」聘用。

三、薪資待遇:依教育部114年度專兼任專業輔導人員計畫聘任,學士畢業起薪43,744元、碩士畢業起薪46,018元起;每年考績甲等可晉薪一級(依折合率140.3計算最高至59,487元)。年終1.5月薪,未滿一年依實際比例計算。

四、應徵檢附資料:
(一) 本校社會工作師應徵資料表(格式可至本校諮商中心網站下載)。
(二) 個人履歷及自傳。
(三)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及相關證照(國外大學需為教育部認可之學校)。
(四) 其他有益於審查之資料,如工作資歷證明、專業證照、專業訓練證明等。

*備註:本校徵聘人員依教育部「學校辦理契約進用人員通報查詢作業注意事項」規定辦理。應徵人員不得曾有違反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性騷擾防治法、兒童及少年福利權益保護法、教育人員任用條例、教師法、性別平等教育法等相關法令規定之行為,經判刑確定或曾經主管機關、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調查有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屬實,並經該主管機關核准解聘或不續聘者。
薪距 :40,001~45,000,45,001以上
(一) 每年補助台中市社工師公會常年會費。
(二) 視當年度計畫補助情形,提供個別督導經費(大約8次)。
(三) 暑假視經費規劃,辦理多場專業研習。
本職缺係依「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聘用專兼任專業輔導人員計畫」聘用。
有社工師執照,有社工師證書
(一) 國內外大學社會工作、社會福利等相關系所學士(含)以上畢業,且具社會工作師證照者。
(二) 具備電腦應用、公文及文書處理能力。
(三) 對學校輔導工作及學生行政事務具熱忱,主動積極,具團隊合作精神與協調溝通能力。
葉芳妤諮商心理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