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社會工作專業人員協會

Taiwan Association of Social Workers

徵才單位

花蓮縣身心障礙者服務中心
(03)8227171分機382、383
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花蓮縣政府
楊雅晴
sc3155@hl.gov.tw
身心障礙者服務
個案輔導,社會救助
2025/01/10
東部及外島
約聘專業人員
正職
3
辦理身心障礙者服務中心個案服務、方案規劃及相關交辦事項。
薪距 :40,001~45,000
國旅、差旅、年終。
中央補助、地方自籌。
有社工師執照,有社工師證書,具社工師考試資格,社工相關系所畢業
一、資格條件及薪資標準
(一)學經歷應符合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社會工作、特殊教育、復健諮商、心理諮商或醫事等科系學士學歷。
2.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5條應考資格規定。
3.符合上開資格且具相關系所碩士以上學歷。
4.領有上開科系相關之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之考試及格證書者,如社會工作師、物理治療師、職能治療師、呼吸治療師、護理師、語言治療師、聽力師、心理師等。
(二)薪資說明:
1.符合本職務資格條件第1、2點者,自6等296薪點起薪進用,並得敘至7等392薪點;符合資格條件第3、4點者,自6等312薪點起薪進用;符合第3點者,敘至7等392薪點;符合第4點者,敘至7等424薪點。
2.薪點折合率 140.3 元。
3.每月另有風險工作費700元。
(三)具基本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四)富服務熱忱、積極學習態度且溝通協調能力良好,有獨立作業、與社區資源溝通、服務方案規劃執行等能力,工作區域及時間能配合調派,且具社福相關經驗者為佳。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第1款至第8款、第9款至第10款情事之一者。
二、錄取人數
1.北區身障服務中心2人(花蓮市)。
2.南區身障服務中心1人(玉里鎮)。
三、報名方式
(一)意者請檢附
1.履歷表。
2.國民身分證、汽機車駕駛執照正反面影本。
3.最高學歷證件影本(應屆生於畢業後補交)。
4.成績證明影本及其他學經歷證明等相關資料。
5.自傳。
親送或郵寄(以郵戳為憑)至「970花蓮市府前路17號 花蓮縣政府社會處社會福利科 楊雅晴收」。信封上務請註明「應徵花蓮縣政府社會處社會福利科身心障礙服務中心約聘專業人員」及聯絡電話。逾期恕不受理報名。
(二)請至花蓮縣政府全球資訊網(http://www.hl.gov.tw/)最新消息或公開徵才下載「履歷表」、「國民身分證、汽機車駕駛執照影印本黏貼用紙」。以電腦打字、A4直式橫寫書打、內文字體為14級。
(三)相關資料未檢附齊全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甄試,不合格者,恕不退件。
(四)洽詢電話:03-8227171分機382或383,社會福利科 楊雅晴小姐。
四、甄試
(一)報名人員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將擇優通知甄試,包含筆試及面試兩階段。
(二)未獲甄試或經甄試而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經甄試平均分數達75分以上者,予以錄取,甄試結果將公告花蓮縣政府全球資訊網。
五、備註
報名資訊請上花蓮縣政府官網詳閱
https://sa.hl.gov.tw/Detail_sp/b918ae299e0143a8aa4f55324ba015b7
https://sa.hl.gov.tw/Detail_sp/a3256b0b901c4c00af9155d10e7165f5
楊雅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