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社會工作專業人員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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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單位
徵才單位
機構名稱
彰化縣政府社會處保護服務科
電話
04-7261113分機204
傳真
地址
彰化市華山路37號4樓
負責人
縣長王惠美
聯絡人
林靜君
聯絡人Email
jingjung@email.chcg.gov.tw
機構性質
綜合性服務,性騷擾防治業務
服務項目
個案輔導,性騷擾防治業務
求才期限
2025/01/31
工作區域
北部
提供職位
臨時約僱人員(性騷擾防治業務)
性質
正職
需要人數
1
工作內容
一、 性騷擾申訴、訴願案件辦理及審議會召開。
二、 性騷擾被害人服務。
三、 性騷擾加害人、違反場所主人防治義務之裁處、罰鍰稽催、移送等作業。
四、 性騷擾防治措施宣導。
五、 性騷擾防治查核及相關報表填報。
六、 性騷擾防治相關教育訓練辦理。
七、 其他相關行政工作。
待遇
月薪:46018 薪距 :45,001以上
福利服務
依勞基法規定。
人事經費來源
衛生福利部補助。
專業背景
雇用條件
資格條件
一、 具以下條件之一者:
(一)國內外大專校院以上畢業,為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社會工作、社會福利、法律、心理、諮商與輔導、犯罪預防相關系所。
(二)非前述相關系所具有行政或社福相關工作經驗者。
二、 體能狀況須能配合外勤並自備交通工具。
三、 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不得參加:
(一)動員戡亂時期終止後,曾犯內亂、外患罪、經判刑確定者,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二)曾服公務有污行為,經判刑確定者,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三)褫奪公權尚未復權者。
(四)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五)曾犯煙毒罪或違反麻藥品之管理,經判刑確定者,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報名方式
親自報名或郵寄報名,若以郵寄報名請用掛號寄至彰化市華山路37號4樓社會處保護服務科收【請註明:彰化縣政府114年度強化推動性騷擾防治方案-臨時約僱人員】,並繳交下列報名應檢附資料並通過資格審查後即完成報名程序,資格符合者通知參加甄審,不合者不另行通知,恕不退件。
報名應檢附資料
一、 簡式履歷表(請於人事處首頁>便民服務>一般公務人員專區>約(聘)僱/臨時約僱(約用)人員進用>約聘/約僱/臨時約僱人員報到、離職、調職專用申請書、傳知單項下下載運用,請務必填寫自傳及簽名)。
二、 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三、 國民身分證影本。
四、 汽、機車駕照影本。
五、 其他相關工作證明文件。
上述資料請自行整理編排成5份,如未依規定造成資料遺失,本處概不負責。
甄選方式
一、由本府組成甄選委員會進行面試。
二、筆試佔20%;口試佔80%。
三、考試範圍:
(一)性騷擾相關法規及實務工作。
(二)其他相關社會福利政策與實務。
甄選日期及地點
預定114年2月5日後,依實際通知日為準。
彰化市華山路37號4樓會議室。
填表人
林靜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