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社會工作專業人員協會

Taiwan Association of Social Workers

徵才單位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02-2653-1776
台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六段488號
周代理署長道君
魏子容
sfaa0167@sfaa.gov.tw
身心障礙者服務
身心障礙福利政策規劃
2025/02/12
北部
約聘研究員
正職
1
1. 身心障礙者社區嚴重情緒行為服務之規劃、推動、統計、調查與分析。
2. 各縣市社區嚴重情緒行為服務之巡迴輔導,擴增各縣市服務量能策略之規劃、推動、跨網絡溝通、聯繫及協調。
3. 社區式服務單位照顧嚴重情緒行為個案加強照顧費補助機制之規劃、推動、調查、分析、及協調聯繫。
4. 身心障礙者社區嚴重情緒行為服務之補助規定、審核、經費撥付、核銷及結案等行政作業。
5. 運用社會住宅布建身心障礙社區式照顧服務之規劃、推動、分析。
6. 身心障礙照顧服務資源布建計畫其他及臨時交辦事項。
薪距 :45,001以上
國民旅遊卡休假補助、生日禮金。
公務預算。
一、資格條件:
1. 具有下列學經歷條件之一:
(1) 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者。
(2) 國內外大學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或研究工作1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2年以上者。
(3) 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
2. 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相關專業證書者。
3. 具有溝通協調及電腦文書處理能力者。
4. 具有公務機關行政經驗相關工作經驗者。
5. 歡迎身心障礙者應徵。
二、其他注意事項:
1. 意者請於114年2月12日前檢附簡歷表(請自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官網徵才專區,網址: http://www.sfaa.gov.tw/下載)、自傳、學經歷證書、工作經歷證明及其他資格證明文件等相關資料影本(請依序裝釘),於報名截止日前,郵寄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3段140號8樓-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人事室收。信封上務必註記「應徵身心障礙福利組約聘研究員職務」,以郵戳為憑,逾期寄件者,視同未報名。
2. 本次視公開甄選結果擇優候補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3. 本案得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談,未獲遴用者,不再通知及退件。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貼足郵資之回郵信封,俾利郵寄處理。
4. 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手機號碼及電子郵件帳號。
5. 聘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每年視前一年度之考核成績,決定翌年續聘與否。
6. 月支報酬:376至424薪點(新臺幣50,760元至57,240元),自376薪點起聘。如曾任與擬任職務性質相近、等級相當、服務成績優良年資,並有證明文件者,得專案簽核後按年提敘薪點。
7. 洽詢電話:(02)8979-1196分機604林小姐(人事);(02)2653-1908魏小姐(業務)。
魏子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