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社會工作專業人員協會
Taiwan Association of Social Workers
繁體中文
English
加入會員/登入
支持我們
粉絲專頁
會員專區
搜尋
選單&>
關於專協
認識專協
組織架構
認識理監事
專協大事記
最新消息
本會新訊
社工新知
專業倡議
專業倡議
社工法規/工具
督導培訓
疫情三級警戒因應公告
制度內容
專業人才庫
第二階段登入
專業課程活動
本會課程專區
本會活動退費辦法
其他學協會活動資訊
活動代刊
研究/出版
學刊
影音作品
書籍出版
研究報告
人物誌
社工人力網
徵才公佈欄
徵才刊登申請
聯絡我們
首頁
徵才公佈欄
徵才單位
徵才單位
機構名稱
財團法人臺灣更生保護會高雄分會
電話
07-2010925
傳真
地址
高雄市前金區中正四路249號
負責人
主任委員陳義成
聯絡人
吳主任
聯絡人Email
after-care801@mail.moj.gov.tw
機構性質
社會救助,綜合性服務
服務項目
個案輔導,家庭服務,社區服務,社會救助
求才期限
2025/02/14
工作區域
南部
提供職位
個案管理師
性質
正職
需要人數
4
工作內容
一、工作內容:執行毒品個案輔導、處遇、管理、資源連結…等相關業務、協助毒品方案相關經費核銷、成果報告編撰等相關行政事宜、其他本會臨時交辦之事務、協助會產管理等。
二、工作時間:每週一至週五,上午8時30分至下午5時30分,除上班時間外,必要時須利用例假日及下班時間加班辦理相關業務工作及活動。
待遇
月薪:39875 薪距 :35,001~40,000
福利服務
學士進用者每月薪資39,875(含2,075元風險加給)。對於具社會工作師證照之個案管理師每月另給予證照加給2,075元,具相關系所碩士以上學歷者另給予專業加給2,075元。碩士進用資格以社工、心理、諮商輔導、犯罪防治、公共衛生、護理、教育、法律等相關系所為限。
其他福利:
(一)團體意外險。
(二)年終獎金比照行政院函頒當年度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發給注意事項規定辦理核給。年終獎金之發放,發給對象以當年度12月1日仍在職者為限(按實際在職天數比例計支)。
人事經費來源
本會強化毒品犯更生保護及社區處遇資源計畫。
專業背景
雇用條件
一、甄選條件:
(一)中華民國國民,性別不拘。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無同法第28條不得任用與情事之一者且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規定。
二、甄選資格須具有下列之一:
(一)國內外大學院校社工、心理、諮商輔導、犯罪防治、公共衛生、護理、教育、法律等相關科系畢業者。
(二)非前開科系畢業,但曾任職勞政、衛政、社政及相關單位且具有輔導毒品施用者相關實務工作一年以上經歷者。
二、報名方式:以掛號寄送、親自送達。
三、報名需檢附下列相關證件:
(一)報名表(如附件檔,請以電腦列印或正楷書寫,黏貼最近3個月內二吋脫帽正面半身彩色相片)。
(二)撰寫500至1,000字自傳乙份(以電腦列印)。
(三)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各乙份。
(四)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乙份。
四、錄取後應繳驗下列文件:
(一)戶籍謄本及國民身分證正本。
(二)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正本。
(三) 專業證照正本(無者免附)。
(四)曾任勞政、衛政、社政及相關單位且具有辦理毒品施用者相關實務工作一年以上之服務證明文件。
(五)體格檢查表正本(依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第十條規定辦理):錄取人員於進用通知後,請赴辦理勞工體格及健康檢查指定醫療機構(合格名單請至勞動部網站查詢)體檢,並開立日期距報到日1個月內。
錄取後繳交之文件不齊或發現資格不符,將取消錄取資格,由備取人員遞補。
五、報名經審查資格符合者通知參加甄選。
填表人
吳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