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社會工作專業人員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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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單位
徵才單位
機構名稱
桃園市政府少年輔導委員會
電話
03-3472011#103
傳真
地址
桃園市桃園區崇法街12-7號2樓
負責人
戴賢
聯絡人
謝少輔員
聯絡人Email
citytaoyuan@gmail.com
機構性質
兒童/青少年服務
服務項目
個案輔導,社區服務,外展工作
求才期限
2025/03/17
工作區域
北部
提供職位
少年輔導員
性質
正職
需要人數
3
工作內容
1.曝險少年輔導。
2.少年外展工作。
待遇
月薪:41528 薪距 :40,001~45,000
福利服務
享國旅補助、年終獎金等。
人事經費來源
市府預算。
專業背景
社工相關系所畢業
雇用條件
具有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1.領有社會工作師或諮商心理師證書者。
2.國內外社會工作相關研究院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且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五條規定所列資格者。
3.國內外諮商心理相關研究院所主修諮商心理,並經實習至少一年成績及格,得有碩士學位,且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心理師考試規則第七條規定所列資格者。
4.國內外少年輔導相關研究院所(教育暨家庭教育學類、犯罪防治學及輔 導與諮商學類等)畢業得有碩士學位者。
5.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且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 考試規則第五條規定所列資格者。
6.取得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少年輔導相關學系(心理學、輔導與諮商類、教育暨家庭教育學類、犯罪防治學等)畢業者。
支薪標準:
1.符合學經歷1、2、3、4為6等3階(312薪點)42,120元至6等7階(376薪點)50,760元。
2.符合學經歷5、6為6等2階(296薪點)39,960元至6等7階(376薪點)50,760元。
報名方式:
1.通訊報名:文件備妥後以大型信封掛號逕寄桃園市桃園區崇法街12之7號2樓(桃園市政府少年輔導委員會),並於信封上註明報考聘用人員。
2.親送報名:親送至桃園市桃園區崇法街12之7號2樓(桃園市政府少年輔導委員會),並於信封上註明報考聘用人員字樣。
應繳資料:
(一)簡歷表及履歷表(請自行下載填寫並黏貼身分證影本正反面)。
(二)畢業證書影印本(最高學歷相關證明文件)、社工師或心理師證照影印本。
(三)男性須檢附退伍證件影本或免役證明文件影本。
(四)工作資歷證明(無資歷者檢附最高學歷歷年成績單)。
(五)汽機車駕照影本。
(六)應聘「身心障礙資格」者需檢附身心障礙相關證明影本。
(七)警察刑事紀錄證明(良民證)或申請調閱警察刑事紀錄同意書。
(八)資料不齊全者,請於通知期限內補齊,未補齊者視同資格不符;資格不符者將不予受理,另所附資料恕不退件。
(九)書面審核通過者(以報名時所繳交資料為主),將於面試當週以電話或電子郵件通知甄試。
繳件期限:即日起至114年3月17日(星期一)12時前(郵戳為憑)。
甄試時間:114年3月27日(星期四)14時,報到時間以面試通知單告知,並當場決定口試順序,逾時未完成報到者視同放棄。
甄選方式:資格審查及面試。
1.經書面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不符合者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繳交文件如有虛偽、不實等情事者,取消甄選資格;若經錄取,取消錄取資格,涉及刑責者,應試者自行負責。
2.逾期報名、檢附資料不齊全、資料不符者,恕不受理,亦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3.錄取標準及結果:以成績總分數高低排序錄取,備取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惟應徵人員均不適任者,得以從缺;倘備取人員中有優秀人才,擬列入本中心候用名單。
4.錄取通知:本會粉絲專頁及電話通知。
有意者可來電承辦人索取簡章。
填表人
謝少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