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社會工作專業人員協會

Taiwan Association of Social Workers

徵才單位

守億人文實業
0921537702
高雄市楠梓區後昌新路66號1樓
張宜榛
張小姐
shouyi1130524@gmail.com
老人服務,兒童/青少年服務,婦女服務,綜合性服務,更生受保護人
個案輔導,家庭服務,團體輔導,社區服務,育樂服務,社會救助
2025/03/24
南部
(急徵)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社工師
正職
1
一、工作期間:114年3月1日至114年12月31日。
二、工作地點: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高雄市楠梓區興楠路182號)辦公大樓及企業指定地點。
三、工作內容:
1、臺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114年保護管束風險管理試辦計畫委外人力」勞務案。
(1)協助地院調查保護室辦理高風險少年密集輔導預防、介入、直接服務工作,於調查保護官督導下協助各類型高風險案件。
(2)受理兒童、少年及案家緊急狀況的資源盤點與挹注、提供支持性團體執行及規劃,及非行少年訪視、家庭、就醫陪伴、生職涯適應等直接服務。
(3)辦理資源整合與個案研討會議。
(4)撰寫個案紀錄、處遇方案以及協助本計畫之考核、完成相關紀錄書類及行政程序等。
(5)參加地院調查保護室相關會議及在職訓練。
2、配合企業參與職前說明及辦理教育訓練、行政彙管、市場開發、客戶服務或其他臨時交辦等事項。
四、工作時間及請(休)假:
3、每月有一週於週六上下午,其中4小時需配合地院加班辦理團體工作;每月有二週於週六需配合企業指派勤務,加班時數予以補休或核發加班費。
4、上下班應確實刷卡,勞動權益將依勞動基準法暨其施行細則、勞工請假規則規定辦理。
四、工作人員進用資格及電腦事務能力:(歡迎有社工師證書)
需具備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領有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及格證書,且無公務人員考試法第12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以及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所定不得任用或應迴避任用之情形,並檢附退伍令或免役證明影本(無則免附),具有偏差行為兒少或非行少年之服務經驗者為佳。
薪距 :45,001以上
法定項目:勞、健保、就業保險、加班費、陪產檢及陪產假、育嬰假、生理假、特別休假、產假、產檢假、安胎假、家庭照顧假、勞退提繳金、職災保險
福利制度
獎金類:年終獎金、績效獎金、保險類、意外險、員工團保、餐飲類、伙食津貼、居住類、員工宿舍、交通類、上下班車資補助、上下班交通車、
其它類:員工在職教育訓練
司法院、企業組織
有社工師執照,有社工師證書
一、薪資條件、人員特質:
1、支薪標準:每月薪資新臺幣48,935元起(含風險加給、伙食津貼等) ,年終考核、激勵獎金另計,未約定事項將依勞基法相關規定。
2、專業證照:高考社會工作師/具備駕照:輕型機車、普通小型車/自備車輛:輕型機車、普通小型車/學歷要求:大學、碩士/工作時間:日班、假日班/休假制度:週休二日、排休/
3、派駐人員需身心健康、無不良嗜好,具服務熱忱、主動積極、細心負責、思想靈活彈性、保持溝通彈性、重視團體互助合作、獨立性佳,有組織市場概念等足以勝任工作之特質,觀迎對少年司法保護業務有志者加入團隊。
二、應徵方式:請以電子郵件傳送履歷表、自傳至信箱。
收件人: shouyi1130524@gmail.com(信件標題請寫「114年保護管束風險管理試辦計畫委外人力-社工師,姓名OOO」)。
張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