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社會工作專業人員協會

Taiwan Association of Social Workers

徵才單位

花蓮縣縣政府社會處
03-8227171轉384
花蓮縣政府(地址:花蓮市府前路17號)
陳加富
蕭豪鈴
sc001062@hi.gov.tw
老人服務,身心障礙者服務
間接服務
2025/03/08
東部及外島
老人及身心障礙者社會工作專業服務約用人員
正職
3
辦理身心障礙者及老人社會工作專業服務與相關行政業務。
薪距 :35,001~40,000
一、薪資說明:依據花蓮縣政府社會工作專業人員服務管理及考核要點規定辦理:每月薪資新臺幣3萬8,898元整,另依年資、學歷、執照增加薪點說明如下:
1. 具社工相關系所碩士以上學歷增加2,000元
2. 具社會工作師執業執照增加4,000元
3. 具專科社會工作師證書增加2,000元
4. 年資每年得依考核情形晉階1次(需經首長核定),最高晉陞至第7階。自109年起由衛生福利部、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委託、補助計畫之社會工作人員年資可合併計算。

二、年終獎金1.5個月(依在職月份比例調整)。

三、教育訓練。

四、相關休假,依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聘僱人員給假辦法辦理。
公益彩券盈餘分配基金為主、花蓮縣政府社政公務預算為輔。
一、應徵資格:
1.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公私立大專院校以上畢業。
2. 具社會福利行政或公務機關服務經驗尤佳。
3.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第1款至第8款、第10款至第11款情事之一者。

二、具備電腦文書作業系統(Word、Excel、Power Point)、公文書寫及計畫撰寫能力尤佳。

三、富服務熱忱、積極學習態度且溝通協調能力良好,具獨立作業能力,與社區資源溝通、服務方案規劃執行能力,工作區域及時間能配合調派。

詳情請洽花蓮縣政府社會處網頁,依規範下載相關表件填寫,並於期限內投遞。

https://sa.hl.gov.tw/Detail_sp/e42a9dd659e34dc085da751c48551c7f
汪宗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