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社會工作專業人員協會
Taiwan Association of Social Work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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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單位
徵才單位
機構名稱
財團法人臺灣更生保護會臺北分會
電話
02-23751479
傳真
02-23311570
地址
台北市中正區桃源街21號
負責人
林炳耀主任委員
聯絡人
劉宗慧主任、陳佳琳副主任
聯絡人Email
after-care100@mail.moj.gov.tw
機構性質
更生人
服務項目
個案輔導,家庭服務,團體輔導,社會救助
求才期限
2025/03/07
工作區域
北部
提供職位
個案管理師
性質
正職
需要人數
5
工作內容
【工作內容】
執行毒品個案輔導、處遇、管理、資源連結、行政事務…等相關業務、協助毒品方案相關經費核銷、成果報告編撰等事宜、其它與毒品個案工作相關之事務及本會臨時交辦之事務等。
【工作時間】
每週一至週五,上午8時30分至下午5時30分,除上班時間外,必要時須利用例假日及下班時間加班辦理相關業務工作及活動。
【工作地點】
財團法人臺灣更生保護會臺北分會(臺北市中正區桃源街21號)。
待遇
月薪:39875 薪距 :35,001~40,000,40,001~45,000
福利服務
【待遇】
(一)依據本會「強化毒品犯更生保護及社區處遇資源計畫」,學士進用者每月薪資39,875(含2,075元風險加給)。對於具社會工作師證照之個案管理師每月另給予證照加給2,075元,具甄選資格(一)相關系所碩士以上學歷者另給予專業加給2,075元。
(二)前款所列薪資,應以工作所需具備之學歷、及專業證照,作為敘薪參考指標。碩士進用資格以社工、心理、諮商輔導、犯罪防治、公共衛生、護理、教育、法律等相關系所為限。
【福利】
(一)團體意外險。
(二)年終獎金比照行政院函頒當年度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發給注意事項規定辦理核給。年終獎金之發放,發給對象以當年度12月1日仍在職者為限(按實際在職天數比例計支)。
人事經費來源
法務部毒防基金
專業背景
具社工師考試資格,社工相關系所畢業
雇用條件
【甄選資格】
(一)中華民國國民,性別不拘。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無同法第28條不得任用與情事之一者且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規定。
(三)國內外大學院校社工、心理、諮商輔導、犯罪防治、公共衛生、護理、教育、法律等相關科系畢業者。
(四)非前開科系畢業,但曾任職勞政、衛政、社政及相關單位且具有輔導毒品施用者相關實務工作一年以上經歷者。
填表人
陳佳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