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社會工作專業人員協會
Taiwan Association of Social Work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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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單位
徵才單位
機構名稱
桃園市學生輔導諮商中心
電話
(03)460-9199
傳真
地址
桃園市平鎮區平東路168號(東安國中內)
負責人
李昀
聯絡人
徐組長、許助理
聯絡人Email
tycsgcc18@ms.tyc.edu.tw
機構性質
兒童/青少年服務
服務項目
個案輔導,家長諮詢、教師諮詢
求才期限
2025/04/18
工作區域
北部
提供職位
約聘專任專業輔導人員
性質
正職
需要人數
18
工作內容
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各該主管機關專業輔導人員設置辦法第十七條
詳情請見桃園輔諮中心網站:https://sgcc.tyc.edu.tw/
待遇
薪距 :40,001~45,000
福利服務
一、薪酬依據「行政院暨所屬各級機關聘用人員注意事項之聘用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
二、經錄取聘用人員,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各該主管機關專業輔導人員設置 辦法第十九條,具碩士學位者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六等四階起薪(薪點 328),含勞、健保;具學士學位者,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六等三階起薪 (薪點312),含勞、健保;偏遠地區專業輔導人員,依前支薪基準晉薪點二階起薪。
人事經費來源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專業背景
有社工師執照
雇用條件
1.需對學校輔導諮商專業工作或社會工作有高度熱忱、具專業倫理及社會責任,且無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各該主管機關專業輔導人員設置辦法第九條及第十條情事者。
2.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任用:
(1)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
(2)具中華民國國籍兼具外國國籍。
3.工作條件及續聘等規定詳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各該主管機關專業輔導人員設置辦法。
4.因需接受統籌調派支援市內高國中小,專業輔導人員需具備交通能力(駕駛機車或汽車)。
填表人
許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