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社會工作專業人員協會

Taiwan Association of Social Workers

徵才單位

社團法人南投縣基督教青年會
049-2306556#11
南投縣草屯鎮和興街55號4樓
林約翰
黃秀争
sjh@nantou-ymca.org.tw
老人服務,綜合性服務
家庭服務,社區服務
2025/04/30
中部
居家服務督導員
正職
1
1.個案工作:
(1)居家服務派案、簽約、溝通及協調。
(2)至少每三個月一次家訪並留有紀錄,每案每月至少一次電訪記錄並留有紀錄。
(3)接受意見反映與申訴。

2.個案照顧計畫擬定、執行分析與檢討:
依照照管平台照會的項目媒合適切的居服員,能發現個案身心狀況變化及需要的居家服務項目,依照行政規定提出變更項目申請。

3.資源協調與轉介。

4.居服員服務品質指導與監督:
(1)有能力指導居服員提供留好的照顧服務,並且具人事管理能力,可適時糾正或鼓勵居服員。
(2)每月一次團體督導及需要時個別督導居服員。

5.相關評鑑文件、督考事項落實與執行:
(1)各項統計報表彙整。
(2)評鑑資料撰寫。
(3)滿意度問卷調查。

6.會內交辦任務與支援。
薪距 :35,001~40,000
1.依照勞基法之相關規定給予休假。
2.提供勞保、健保、團保與退休金提撥。
3.員工聚餐及生日禮金。
4.職前訓練、在職訓練及完善督導制度。
5.教育訓練津貼
長期照顧2.0計畫。
有社工師證書,具社工師考試資格,社工相關系所畢業
1.社會工作師。
2.專科以上學校社會工作、醫學、護理、職能治療、物理治療、營養、藥學、公共衛生、老人照顧或長期照顧相關系、所、學位學程、科畢業。
3.具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應考資格或符合身心障礙者服務人員資格訓練及管理辦法第四條第一款教保員資格者:應有一年以上長期照顧服務相關工作經驗。
4.高中(職)學校護理、老人照顧或長期照顧等相關科、組畢業或領有照顧服務員技術士證或符合身心障礙者服務人員資格訓練及管理辦法第四條第二款教保員資格者:應有三年以上長期照顧服務相關工作經驗。
5.具照顧服務人員資格:應有五年以上長期照顧服務相關工作經驗。
6.領有居家服務督導員職前訓練結業證明書,並於本辦法修正前登錄任職於居家式長照機構或綜合式長照機構之居家服務督導員。

語文條件:台語(中等)。

擅長工具:
Excel
PowerPoint
Word
中文打字75~100
工作技能
行政事務處理
督導人員工作績效
護理指導及諮詢

具備駕照:輕型機車、普通重型機車、普通小型車。

其他條件:
1.具團隊合作態度且可獨立作業。
2.會聽說台語。
3.需自備機車,具找到陌生地址的能力。
4.溝通協調能力佳者。
黃秀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