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社會工作專業人員協會
Taiwan Association of Social Work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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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公佈欄
徵才單位
徵才單位
機構名稱
臺北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
電話
02-23615295分機6203
傳真
地址
臺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123號
負責人
廖秋芬主任
聯絡人
曾瀞葳人事室助理員
聯絡人Email
haf-20250325@gov.taipei
機構性質
家庭暴力及性侵害業務
服務項目
家庭暴力及性侵害業務
求才期限
2025/05/19
工作區域
北部
提供職位
聘用社工督導(兒少、成保組)
性質
正職
需要人數
2
工作內容
府內自聘計畫
1.指導家庭暴力及性侵害事件之個案緊急保護(含輪值夜間、非上班時間接線、備勤)、直接服務工作及其個案處理工作等保護性業務達80%以上。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不得超過20%)。
以344薪點起計者,每點為新臺幣148元,每月新臺幣50,912元;以360薪點起計者,每點為新臺幣148元,每月為新臺幣53,280元;本職務為彈性薪點,每年考核甲等可晉一級16薪點(薪水增加2,368元/月,最高472薪點,新臺幣69,856元/月)。
待遇
薪距 :45,001以上
福利服務
生日禮金、社工人員執行風險工作費、交通費、給假依「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聘僱人員給假辦法」辦理。
人事經費來源
府內自聘
專業背景
有社工師證書,具社工師考試資格,社工相關系所畢業
雇用條件
1.360至472薪點:符合專門職業及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五條應考資格規定,且具社會工作相關系所碩士以上學歷,或領有社會工作師證照,並具備3年以上社會福利直接服務工作經歷且擔任保護性業務社工人員滿2年以上者。
2.344至472薪點:符合專門職業及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五條應考資格規定之國內外大學社會工作相關科系畢業,且擔任保護性業務社工人員滿3年以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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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意者請檢附下列文件:
(1)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含自傳),並請於自傳內敘明工作經驗。
(2)領有社會工作師證書者請附證書影本。
(3)學歷證明、工作經驗證明、社會工作師證書,應徵時未及提供上開證明,如通知錄取,得於報到時補交,如未能繳交者,不得報到。
(4)應屆畢業生尚未拿到畢業證書者,暫准報名,惟通知面試時須繳交畢業證書。前開文件請合併成1份PDF檔上傳,於公告期間截止前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上該職缺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投件,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未授權者,無法完成系統報名)。亦得以電子郵件或郵寄方式寄送履歷。
2.本次甄選,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備取名額,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其他等別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且屬得由本中心自行公開甄選之年度聘僱職缺為限;候用期間為6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3.面試時間以電話、電子郵件通知,並登載本中心網頁;面試結果刊登本中心網頁/公告資訊/徵才,錄取者並以電話及公文通知。
有關甄試的報名方式以及各項流程等資訊,請查閱本中心網站-公告資訊-徵才內各職缺附件,網址:https://www.dvsa.gov.taipei/ ,如有問題請來電人事室,電話:02-23615295分機6203曾小姐,謝謝。
填表人
曾瀞葳人事室助理員